土地对于农民来说,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是大家生活生产的根本,没有耕地、没有宅基地,就无法保障最基本的生活。以往许多地方把大量的农业用地转变成为非农业用地,被用于修建住宅、厂房、开采矿物等,乱搭乱建的现象也不在少数。 目前,国家在不断整合整治土地,对农村土地资源也加强了管理,不仅要求“一户一宅”,耕地也不能荒废,并针对违规使用土地、滥用土地、闲置土地等行为将会收费了!这4大费用,你要交吗? 耕地占用税 许多农村居民都存在占用耕地修建房屋等行为,不仅影响了村容村貌,也极大的浪费了资源,所以去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耕地占用税,在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主要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要缴纳这个费用,主要是“私自耕地违规建房”、“私自改变耕地用途”、“在耕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这三类人。 耕地开垦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耕地闲置费 现阶段随着大量的农村居民外出打工,以及农村不断发展,导致许多农村耕地出现了闲置,但国家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宅基地使用费 2015年,当时的国土资源部启动了“宅基地改革试点”,目标是要解决城市化造成的宅基地闲置问题,引导已在城市安家的农民、宅基地超占的农民,有偿、自愿退出宅基地。 其中,湖北宜城、江西余江等地,就探索了对宅基地超占部分收费的做法,比如江西余江的收费标准是,对于超出当地宅基地面积标准1-50平米的部分,收取10元/平方米;超出51-100平方米的部分,收取15元/平方米;超出101-150平方米的部分,收取20元/平方米;超过1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50平方米标准提高50元/平方米。 当然,宅基地的使用费主要集中在对历史形成的农村宅基地超标准占用和一户多宅的收缴有偿使用费上,在宅基地确权登记之后,其法定面积之外的多余宅基地将需要缴纳宅基地使用费! 海南省就曾发布文件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结合实际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 1、宅基地使用面积超过17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面积; 2、“一户多宅”超出一户宅基地面积的超出部分面积;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受赠房屋或其他方式合法占有的宅基地; 4、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受赠房屋或其他合法方式使用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17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