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宅基地的问题都是大家的最为关注的事情,尤其今年情况有些特殊,很多人觉得宅基地确权可能要推迟了,但自然资源部前阵子特别强调:2020年底前要完成全国农村地籍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率要达到80%以上!所以,2020年宅基地确权照常进行! 关于确权后,不少朋友还有疑问:父辈的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继承,地上的房屋又该怎么处理呢? 农村宅基地不存在继承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所以从始至终,这宅基地的所有权都不是我们的,而是村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带有一种无偿性、福利性,是村集体为符合条件的村集体内部成员无偿分配的,我们拿到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具有福利性,也就说明了这不是父母的遗产,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了!如果允许被继承,那农村的“一户一宅”的规定势必也会乱套了! 城镇户口,只能继承农村房屋! 子女的户口迁出农村,离开村集体后,也就不是村集体成员了,所以也就没有了宅基的的使用权,但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子是个人财产,这不管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只要你是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子。 只是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上有房屋,由于房地不可分,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一般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直到房子自然灭失,宅基地被村集体收回! 外嫁女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吗? 外嫁女这群体比较特殊,农村还有很多人觉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很多时候得不到应有的权益,所幸近几年,国家也一直在保障外嫁女的一些权益,只是对于外嫁女继承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问题,仍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户口迁出本集体了的,也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外嫁女一样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同样不允许翻旧建新,直至房屋自然灭失,由村集体收回。 如果户口未迁出本集体,那外嫁女依然属于本集体成员,自然可以继承房屋,也可继续享有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外嫁女们要注意:并不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离开娘家就不能享受娘家那边的任何权益了,自己该享受到的权利一定要抓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