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除了征地拆迁方面带了的宅基地纠纷,邻居之前可能也会产生宅基地纠纷。安徽省桐城市文城西路68号的六尺巷,大家一定都不陌生,这是一则发生在清代康熙年间,桐城境内的一桩脍炙人口的民间故事。大学士张英的府邸与吴姓相邻。吴姓盖房欲占张家隙地,双方发生纠纷,告到县衙。因两家都是高官望族,县官欲偏袒相府,但又难以定夺,连称凭相爷作主。 张英在知道此事后,便作诗一首“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英的家人在得知此事后,便让出三尺,隔壁家吴姓在得知此事之后,甚是感动,也让出三尺,这便产生了六尺巷。那么到了现代,像这样因为在宅基地盖房而产生的纠纷该怎么解决呢?今天我就来教您三种方法。 一、什么是调解? 调解一般指的是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在我国,一般有四种调解形式形式:诉讼调解(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行政调解(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调解)、仲裁调解(仲裁机关在仲裁过程中的调解)和人民调解(群众性组织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本篇文章中,我将针对诉讼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进行解释。 二、自行调解 一般来说,在农村发生这种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先自行调解,就像六尺巷的故事那样。因为在实践中,彼此相邻的宅基地大概率是自家亲戚,双方各退一步就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三、由相关部门进行协商 关于宅基地方面的纠纷,如果当事人双方不能够解决的话,可以让村委会或者乡镇行政机关进行调解。但在实践当中,因宅基地分配不均的问题,首先应当由行政机关进行调解。如果是因为建房等问题的话,则可以到行政机关申请调解。 四、诉讼调解 如果双方已经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那么最好的调解方法就是诉讼调解。诉讼调解与上面三种调解形式不同。诉讼调解属于诉内调解,上面三种属于诉外调解。但是这里我要提醒大家,如果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大概率是不予受理的,可以先到行政机关申请调解,自己对行政机关的调解不满意的话,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能当庭达成协议的话,那么一般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如果不能当庭达成协议的话,人民法院则会出具民事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