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抛荒等沉睡的宅基地资产无形之中成为阻挠农村发展与进步的绊脚石,也是致使农村空心化问题愈演愈烈的导火索。毫无疑问,沉睡资产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还会限制新农村的建设步伐,使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 同时,大量的劳动力流入城镇,对于农村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而言也弊大于利。因此,盘活沉睡土地资产,缓解宅基地及耕地严重浪费的问题迫在眉睫,推动并加快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剩余价值是当前农村的工作重心。 与强化监管不同的是,在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进程中,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比如允许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农户自愿退出宅基地、允许继承的多宅确权、允许城里人下乡合作建房"4允许",使得沉睡宅基地资产得以盘活,并释放更多土地红利,让农民受益! ①允许闲置宅基地纳入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宅基地长期闲置造成资源严重浪费,不利于新农村的统一规划与建设。因此,为了盘活闲置宅基地资源,依照《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国家允许试点地区将闲置宅基地纳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范围之内,进一步盘活沉睡资产,释放剩余价值,为农民创收增加福利。 ②允许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如果农民进城落户之后没有再回乡建房居住的打算,是否允许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呢?目前,随着土地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动,在试点地区,国家开始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符合条件的农户便可以申请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集体在收回宅基地之后,也可以依照现实需求进行重新再分配。 ③允许特殊情况下多宅参与宅基地确权 众所周知,我国农村采取"一户一宅"原则,这是农民使用宅基地的一项基本要求。据悉,在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过程中,针对特殊情况下的多宅情况,比如因继承而导致的一户多宅,是允许其参与确权并拿到确权证书的。同时,在确权证书上也会标注一户多宅的问题是因继承而导致,并不会出现网上所传所有一户多宅统统都不能确权的情况。 ④允许城里下乡利用闲置宅基地资源与农户合作建房 闲置闲置地如何才能创收呢?除了上述提及的入市及自愿有偿退出之外,随着"三权分置"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关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所属权等等问题也逐渐清晰。目前,在试点地区,为了盘活闲置宅基地资源,释放闲置资产,国家是允许城里人下乡利用闲置宅基地资源与农户合作建房经营农家乐或餐饮民宿等等项目的。这样一来,土地价值也便被深度挖掘,最终受益的依然是咱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