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宅基地问题还是很多,随着不少的农民迁往城市打工或者是生活,村里闲置的农房是越来越多,空心房、空心村比比皆是,这样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而且影响了村容村貌,更是会影响农村的发展。 其次超占宅基地的现象也是不少,虽然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制度,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在现实在生活中,这一标准并不能很好的完善到位,超占多占的现象还是有。 当然,宅基地问题还不止这些,为了农民切身利益,更好的解决问题,必须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宅基地制度改革后,这两大好处和我们息息相关! 1、能给农村、农民增加收入 自2015年以来,全国33个县(市、区)已经开展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积极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 首先,农民利用宅基地及农房抵押贷款,可以扩大自己的生产规模或者是做其他的事情;一方面,自家的农房不住,可以把农房进行转让、出租,这样还能增加自己的收入;另一方面,进城的农民越来越多,基本上在城里定居了,也不用回去了,这时候宅基地也可以自愿退出,这样还能得到一笔补偿......多种方式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 其次,农村发展离不开资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有强调: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用于农业农村。闲置的农房就是沉睡的资产,不盘活是没有价值的,但一旦盘活将是一笔巨大的收益,数据显示,全国农村至少有7000万套闲置房屋,这一盘活,将能更好发展农村。 2、能有效解决宅基地闲置浪费等问题 说到盘活闲置宅基地,农村人口的流失,闲置农房日益增加,空心房问题、宅基地闲置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正是通过放活宅基地和农宅使用权来盘活。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就有提到: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并具体地提到,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鼓励村集体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 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遏制宅基地闲置浪费现象。 将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359号建议的答复摘要》中提到: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有序组织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原有33个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再选择一批重点地区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进行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