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平县自然资源局坚持“四强化”,推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扎实开展。 一是强化纪律约束,开展警示教育。利用职工大会、微信工作群等途径,认真传达学习上级关于以案促改的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弘扬延安精神净化政治生态专题培训。同时组织开展赵正永、冯振东等以案促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学习,观看《利剑高悬》警示教育片,干部职工根据每次会议学习内容撰写心得体会进行交流讨论,逐一查摆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干预矿产问题,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分别做出公开承诺书,使系统干部职工接受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扎实部署推进。夯实整治责任为推进全县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阶段工作任务,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矿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工作的推进,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各阶段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好的发挥了主体责任,强力推进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治理任务。同时制定印发了全系统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个通报”精神切实做好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整治重点、方法步骤、整改时限、整治要求等,确保了全系统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是强化排查整改,深化以案促改。对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工作开展全面回头望,对矿产违法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做到逐年、逐案梳理统计登记,查漏补缺,准确摸清基本情况和现状。并对3家企业采矿权延续、7家矿业权出让和6家矿业权发证进行了自查并建立台账。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审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县局建章立制,完善矿产开发领域审批、管理制度,修订了《矿权审批规则》,从审批依据、审批权限、准入条件、申报条件、审批受理、审批时限六个方面,严格规范矿产审批程序,确保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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