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求信息 | 新闻资讯 | 土地挂牌 | 矿权挂牌 | 土地问答 | 土地贴贴 | 视频新闻 |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土地资源网 > 政策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www.tudizy.com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20-11-18 15:18:13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主产区要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要保持应有的自给率。

  《意见》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保障粮食种植面积。稳定非主产区粮食种植面积,产销平衡区要着力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口粮田,保证粮食基本自给;主销区要明确粮食种植面积底线,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意见》要求,要强化激励约束,落实粮食生产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县。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同时对存量问题摸清情况,分类稳妥处置。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着力保护和调动地方各级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测,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国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抓好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请选择您看过这篇文章后的心情:
感动 赞赏 拍砖 愤怒 搞笑 鄙视 高兴 路过
 
 新闻推荐
·中国土地资源网投稿相关约定
·惠农政策如废纸——友谊农场农工负担为何越来越重
·土地托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中国土地资源网会员权限公告
·福建晋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调查
·对“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 如何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思考
·中国土地资源网钻石会员充值
·西乡县国土资源局 中秋国庆两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 生产集中执法行动
·土地审批“放权”不“放松”
·山西娄烦县假招商真挖煤 发生塌方派人封锁现场(图)
 赞助商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友情连接 | 投搞启示
本站联系QQ=>编辑:有事点这里,QQ号码:794503414 业务1:有事点这里,QQ号码:511860292 业务2:有事点这里,QQ号码:282351014 网站合作:有事点这里,QQ号码:64991741
Copyright © 2008-2024 Tudiz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土地资源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90107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