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实行统分结合的体制机制,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解决了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后带来的劳动力短缺问题,把土地流转作为一剂良方,使不愿耕种或没有时间耕种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将土地集中到新型农业主体,如种粮大户、农业企业等。 因此国家大力鼓励土地流转,对于流转了一定规模,一定年限的农户,可以享受国家的农业补贴,并给予一定的奖补。 对于土地流转,有关政策有明确规定,即流转农民的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而必须用于农业生产,但是有些企业或个人在流转农民土地后,或者利用非农建设,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放任土地荒废荒废,或者种植花草树木,却照样领取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补贴,有的甚至流转土地目的不纯,只是为了骗取国家补贴,甚至耕地还被侵占。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土地流转的相关问题作了规定,特别是明确了受让方保护土地、使用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了防止农民在流转后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三个禁止”,其中,闲置土地要严肃查处,还敢以流转土地骗取补贴? 第一,禁止将土地改为非粮田 原来种植粮食的耕地不能因流转而转变为种植其它作物的土地,简而言之就是非粮化。这项禁令的目的是确保国内的粮食耕地面积,保证粮食生产的运转。该条款在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中有明确的规定。人类靠食物为生,粮食是一个国家的重要储备,要达到粮食资源充沛,那么耕地就要减少或者缩小。国家还出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防止土地转为非粮种植。 第二,禁止改变土地的性质 这种土地性质的改变,就是将耕地转为其它用途,不再种植。比如把土地改为住宅用地,用来建养殖场,这些都直接改变了土地的用途。抑或说,就是禁止占用耕地从事其他非农业生产活动,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现在普遍的做法是占用耕地采矿、取土等。《土地管理法》明确禁止了这类行为。 第三,禁止承包土地用于撂荒或长期闲置 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有些农民在经营耕地时,发现种地赚不到钱,就把土地撂在一边,外出打工,每年都把土地闲置起来。现在这样的农民可以看看了,这样的土地撂荒行为,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将撂荒土地收回,再承包给村集体,可以盘活土地。因此此时各位农民可要想一想家中是否有土地撂荒,可不要到时候被村集体给收回。 目前农村土地撂荒的现象很普遍,有的还剩老人照看,多数农民外出打工,撂荒土地。可别以为自己分了地永远都是自己家的,撂荒别人管不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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