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石狮市杨堡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涉及石狮市锦尚镇杨厝村,鸿山镇伍堡村,总用地面积38.1293公顷(约571.9395亩)。 1、位置:本方案涉及石狮市锦尚镇杨厝村,鸿山镇伍堡村,共2个镇2个村,涉及2个国有单位,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 2、用地面积: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38.1293公顷,其中:农用地25.1175公顷(耕地17.3901公顷),建设用地12.4730公顷,未利用地0.5388公顷。 3、成片开发必要性:本方案位于石狮鸿山科技园内,方案的实施能显著提高园区的资源承接、功能支撑能力,有利于引导织造企业集聚发展;其次,本方案是落实“港城联动”发展思路的实施路径之一,有利于带动周边临港产业发展;此外,本方案将为全市逐步腾退的乡镇零散工业企业提供空间载体,通过引导中小企业搬迁入园,能有效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 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石狮市 杨堡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石狮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石狮市杨堡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年3月19日石狮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召开方案征求意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根据《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予以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村民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公式期限: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2日 二、反馈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意见报送至石狮市公务大厦408室。 (联系人:蔡鸿琦联系电话:88717395) 附件:石狮市杨堡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石狮市杨堡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背景与原则 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石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科学合理编制、确保开发必要、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石狮市锦尚镇杨厝村,鸿山镇伍堡村,共2个镇2个村,涉及2个国有单位,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38.1293公顷,其中:农用地25.1175公顷(耕地17.3901公顷),建设用地12.4730公顷,未利用地0.5388公顷。 (三)成片开发必要性 本方案位于石狮鸿山科技园内,方案的实施能显著提高园区的资源承接、功能支撑能力,有利于引导织造企业集聚发展;其次,本方案是落实“港城联动”发展思路的实施路径之一,有利于带动周边临港产业发展;此外,本方案将为全市逐步腾退的乡镇零散工业企业提供空间载体,通过引导中小企业搬迁入园,能有效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 (四)主要用途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38.1293公顷,主要为工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道路用地、防护绿地。其中,工业用地用途面积22.7965公顷,公路用地11.6347公顷,城镇道路用地3.0230公顷,防护绿地0.6751公顷。 本方案公益性用地包含城镇道路用地、公路用地、防护绿地等,合计15.3328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0.21%,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中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五)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28.5211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年-2023年,3年内实施完毕。 (六)合规性分析 本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国土空间规划方案获批后,本方案范围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本方案拟建项目符合石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发展定位、要求,且方案已纳入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本方案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 (七)效益评估 (1)土地利用效益:本方案通过引导企业搬迁入园,能有效解决全市乡镇厂区混杂布局问题,腾退的零散工业用地也可作为再开发土地资源进行盘活,可显著提高乡镇土地利用效率。 (2)经济效益评估:本方案的实施将获得出让工业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和税费等经济效益,同时方案实施将带来长期收益,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意义重大。 (3)社会效益评估:本方案有利于促进就业及居民增收及完善片区交通网络。 (4)生态效益评估:本方案通过合理布置绿地,有效改善片区内的生态景观。对不符合产业规划、环境污染严重、资源消耗高的项目不予准入,引导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 (八)结论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和专项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来源:石狮市自然资源局、泉州917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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