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江永县人民法院和夏层铺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开展联合执行行动,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见证下,依法强制腾退被执行人周某成等6人非法占用的122亩集体土地,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被执行人周某成等6人与申请人东铺村底铺自然村某村民小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江永法院审理,确认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承包荒山合同》有效,依法判决被执行人限期退还申请人土地122亩。判决生效后,因周某成等6人未按期履行退还义务,村民小组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前往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江永法院考虑到该案系群体性纠纷,双方当事人又是同村村民,多次深入村组详细了解情况,尽量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努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2019年9月,双方当事人在江永法院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因种种原因协议一直无法实施。2020年3月,江永法院经过多方努力和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同意限期移栽承包土地上的附属物,并腾退承包土地让村民小组规划修建道路,但之后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反复释法明理 2021年4月29日,申请人东铺村底铺自然村某村民小组准备施工修路时,部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出面阻碍施工,拒不履行腾退土地的义务,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申请人强烈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考虑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江永法院充分延伸审判执行职能,精心制定执行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防范各种可能突发的情况,联合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行行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村组干部到现场见证执行,确保执行行动公正、公开、高效。耐心劝说阻工人员 执行当天,随着现场总指挥的一声令下,执行行动正式开始。部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又到现场阻碍执行,经反复释法明理劝说未果后,执行人员果断采取措施强制带离阻工人员,并在现场拉起警戒线。两台挖掘机按规划好的路线全力推进,通过近一天的时间在腾退土地上推出规划道路,122亩土地顺利交付到申请人手中,现场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强制腾退土地 此次联合执行行动,是江永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及职能延伸作用,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生动写照,以实实在在看得见的审判执行工作成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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