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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勇:乡村振兴必须抓住农民增收问题,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化和宅地资产化改革要加快丨对话
www.tudizy.com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社 时间:2021-10-24 09:06:24

东北大学国民经济工程实验室主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际战略研究院原副院长周天勇

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现阶段重大战略,乡村振兴必须抓住农民收入这个中心问题不放松。

中房报记者 焦玲玲丨北京报道

2021年中央1号文件、6月1日发布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各地乡村振兴局的成立,让东北大学国民经济工程实验室主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际战略研究院原副院长周天勇很受鼓舞,多年来他一直关注农村发展,积极建言发声,希望为农民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

10月13日,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专访时,他坦言目前对于农村改革步伐还是比较缓慢,没有触动实质。

“增加农民收入唯一办法是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尤其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应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直接入市。”周天勇认为,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现阶段重大战略,乡村振兴必须抓住农民收入这个中心问题不放松。

中国房地产报:农民收入问题一直是“三农”工作的短板和痛点,今年以来是否有所好转?

周天勇:相对于农业全面升级以及农村全面进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并未取得明显改观。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两分法计算,农村居民为1.73万元,城镇居民为4.38万元,城镇/农村比为2.53﹕1;按照我们研究的三分法计算,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万元,户籍城镇居民为5.5万元,非户籍城镇人均收入为3.5万元,农村常住居民与城镇户籍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为3.18﹕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部分是农村居民的11.15倍。

而从城乡居民住宅资产拥有看,2020年城镇户籍居民人均住宅资产56.26万元,可以交易, 为资产和财富;农村户籍居民住宅人均建造价资产不到3.01万元, 基本不可交易,不是市场经济意义的资产和财富;城镇居民人均拥有住宅资产市场价价值为农村居民拥有的建造价价值之比为18.69﹕1。农村住宅有院子和宅基地,长远看土地比房子值钱,如果其使用财产权资产化可交易,假如平均价格是城镇价格的60%,农村居民人均住宅资产就为21.47万元,城乡居民人均住宅资产拥有比就变化为2.62﹕1,差距大幅度缩小。农民住宅流动和交易,包括出租,都会给农民带来资产化改革升值的财富收益。

中国房地产报:您认为如何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周天勇:综合来看,农村居民缺少土地房屋增值和以地以房为本创业所得这两项收入,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原则下,土地要素和农村住宅使用财产权市场化配置仍未放开的情况下,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很难缩小。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从农村和城郊集体转移了2亿多亩土地用于城市、工矿、交通和水利等建设用地,其中出让部分近8000万亩。从1998年到2020年,各地财政累计获得土地出让金58.76万亿元,农民仅得到其中3%左右的收入。所以,我认为首先就是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直接入市,交易收入归集体,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比例收交易税,让农村居民享受到城市化过程中土地交易收入的分配。

其次,要推进土地要素配置市场化以及农村住宅资产化改革。一方面,作为生活性资料的土地房屋要实现资产化,农村土地房屋可以入股、出租,农村宅基地可以作为资产进行定价、交易、抵押、融资、子女继承等。土地不能流动,就无法盘活并产生资金城乡流动和循环。另一方面,农民需要以土地为本,与其劳动力相结合的创业经营性收入。农民回乡创业在既没有资本也没有技术的情况下,只有和土地或者房屋结合才能创业,形成就业机会,获得经营收入。总之,一定要让农民的宅基地、其他建设用地、农业用地放开,给予农民一定建设用地指标。土地要素放开后与劳动力要素相结合,可以丰富农村、集镇、城镇、城郊和小城市产业,形成就业空间,增加农民收入。

第三,要促进城乡双向流动与循环。由于户籍的二元体制导致了城市、农村淤积了很多低收入群体,本来他们的收入可以提高,但是二元体制扭曲下他们的收入、消费对整个动态的产能平衡是有影响的。我认为未来首要的是户籍、教育的均等化,居住、公共服务也要尽快放开。

中国房地产报:对于土地要素市场化和住宅资产化改革,您有什么建议?

周天勇: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要从计划经济管理向市场化配置资源改革迈进,将管制变为放活;农民的宅基地资产要加快资产化、货币化改革;要形成一个竞争性的城乡统一全国性市场,而不是限制性、分割性、范围性的,这样才能有利推进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发展。

责任编辑:马琳 刘亚

审读:戴士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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