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求信息 | 新闻资讯 | 土地挂牌 | 矿权挂牌 | 土地问答 | 土地贴贴 | 视频新闻 |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土地资源网 > 法制时空
西安某街道办“先拆迁后补偿”,法院判决违法
www.tudizy.com 来源:中国土地资源网 时间:2022-02-23 10:33:49

2020年底,蓝秦律师事务所接受了西安市灞桥区陈某某的委托,代理其与西安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以及灞桥区新筑街道办事处的征收房屋纠纷一案件。案件详情如下:


陈某某及其家人拥有一处宅基地房屋,其家庭7人共同居住在涉案房屋处。被告新筑街办在未与原告陈某某就安置补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为了有效保障西安XXX项目工作顺利推进,于2020年4月23日作出《XX村拆除方案》,决定于2020年4月25日对XX村陈某某宅基地上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行动。2020年4月25日,被告新筑街办对原告陈某某宅基地上的房屋、附属设施以及院内屋内财物实施了强制拆除、损毁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陈某某的房屋被列入西安XX项目建设的征收范围内,被告新筑街办并未就涉案房屋与原告陈某某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未就涉案房屋的拆迁安置作出补偿决定留存补偿款或专户储存的情况下,自行对涉案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的法律规定,属于违法实施的拆除行为。因拆除涉案房屋的行政行为属于事实行为,无可撤销内容,故对被告新筑街办强制拆除、损毁原告位于西安市灞桥区XX组XX号房屋、附属设施以及院内屋内财物的行政行为,依法应当确认违法。


蓝秦律师在此提醒,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无论是对集体土地上房屋还是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均需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征收原则,达成安置补偿协议领取补偿款项的,由房屋所有人自愿交行政机关拆除,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但拒绝领取补偿款不交出土地的或者未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由行政机关作出补偿决定留存补偿款或专户储存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者由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执行。否则,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搬迁,征收机关也不能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


请选择您看过这篇文章后的心情:
感动 赞赏 拍砖 愤怒 搞笑 鄙视 高兴 路过
 
 新闻推荐
·中国土地资源网投稿相关约定
·惠农政策如废纸——友谊农场农工负担为何越来越重
·土地托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中国土地资源网会员权限公告
·福建晋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调查
·对“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 如何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思考
·中国土地资源网钻石会员充值
·西乡县国土资源局 中秋国庆两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 生产集中执法行动
·土地审批“放权”不“放松”
·山西娄烦县假招商真挖煤 发生塌方派人封锁现场(图)
 赞助商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友情连接 | 投搞启示
本站联系QQ=>编辑:有事点这里,QQ号码:794503414 业务1:有事点这里,QQ号码:511860292 业务2:有事点这里,QQ号码:282351014 网站合作:有事点这里,QQ号码:64991741
Copyright © 2008-2024 Tudiz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土地资源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90107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