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发展之基、民生之本、农业之资、农民之根,观农村土地政策动向,察农民生产生活状态,敬请关注“土地观察员”!】 耕地是一种宝贵资源。国家拿出十分严厉的措施严格保护耕地,提出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特别是近年来,陆续出台一系列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 耕地保护投入也是巨大的。每年都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惜牺牲发展建设的机会严控建设用地指标,建设占用耕地必须落实“占补平衡”补充同等数质量的耕地等等。 在国家投入如此大的精力保护耕地、节约耕地的情况下,近年来,耕地抛荒的现象却是越来越严重,有些地方大面积良田被被荒芜,一些较为偏僻、稍有贫瘠的耕地更是无人耕种。 造成耕地抛荒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随着近年来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农民进城打工成为了一种潮流,再加上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一直较低,种地种粮的收益远远比不上外出打工,甚至一年的收益还不够回家收种的花销,很多农民就顾不上那么多了。 耕地抛荒不仅仅是损害农民自身的利益,更为重要的是严重威胁着国家粮食安全,与国家在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上的巨大投入不相称。 按照《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对自家的承包地,农民有着完全的种植、收益权利和自由。国家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农民承包地。在最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中,抛荒两年以上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的规定也已经被删除了。 耕地抛荒虽然是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出台任何处罚和惩罚性规定。没有惩罚性规定,也不能随意收回,耕地撂荒怎么控制治理呢? 实际上,耕地抛荒并非农民自己所愿,这里面大多数农民都是出于无奈:粮食价格持续走低,农资价格却在不断攀升,农民种地种粮赚钱难;土地流转市场不正规,有些地方甚至现在还没有把确权证书发到农民手里,流转租金低不说,想要收回时还害怕引起纠纷,等等。因此来讲,对于农民撂荒土地就不应该有任何的惩罚措施。 没有惩罚但可以奖励。在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耕地保护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国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完成好、粮食产量和粮食商品率高的地区和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场等给予奖补。 这也是我们经常说的耕地保护补贴,多年以来都是按承包耕地亩数直接发放给种粮户的。但在《耕地保护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了“耕地转为其他用途或者抛荒的,不纳入耕地保护补偿范围”。这样一来,农民再将耕地抛荒,可能会受到一大笔损失。 近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BH073号建议的答复,对于打击电捕滥杀蚯蚓行为,保障国家耕地和粮食安全的建议,从健全政策法规、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三个方面进行了回应。 答复介绍,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建设,积极配合司法部、自然资源部推进耕地保护法立法进程。围绕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耕地生态保护等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和调研论证,提出建议在耕地保护法中对电捕蚯蚓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并明确法律责任,以加强耕地生态保护,提升耕地保护水平。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加快推进耕地保护法等法律出台,加强耕地土壤生态保护法治保障。农业农村部也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持续加强蚯蚓等土壤生物保护,不断改善和提升土壤生态环境。 以下为答复摘要原文。 李孝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击电捕滥杀蚯蚓行为保障国家耕地和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政策法规 我部高度重视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建设,积极配合司法部、自然资源部推进耕地保护法立法进程。围绕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耕地生态保护等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和调研论证,提出建议在耕地保护法中对电捕蚯蚓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并明确法律责任,以加强耕地生态保护,提升耕地保护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加快推进耕地保护法等法律出台,加强耕地土壤生态保护法治保障。 二、关于加强耕地质量保护 我部高度重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提升农田生态功能”。启动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侵蚀沟治理、肥沃耕层培育,加强黑土耕地质量保护。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进程中,力争全面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大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强化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改善耕地土壤质量和生态环境。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010—59192129) 农业农村部 2022年11月18日 近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BH073号建议的答复,对于打击电捕滥杀蚯蚓行为,保障国家耕地和粮食安全的建议,从健全政策法规、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三个方面进行了回应。 答复介绍,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建设,积极配合司法部、自然资源部推进耕地保护法立法进程。围绕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耕地生态保护等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和调研论证,提出建议在耕地保护法中对电捕蚯蚓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并明确法律责任,以加强耕地生态保护,提升耕地保护水平。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加快推进耕地保护法等法律出台,加强耕地土壤生态保护法治保障。农业农村部也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持续加强蚯蚓等土壤生物保护,不断改善和提升土壤生态环境。 以下为答复摘要原文。 李孝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击电捕滥杀蚯蚓行为保障国家耕地和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政策法规 我部高度重视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建设,积极配合司法部、自然资源部推进耕地保护法立法进程。围绕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耕地生态保护等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和调研论证,提出建议在耕地保护法中对电捕蚯蚓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并明确法律责任,以加强耕地生态保护,提升耕地保护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加快推进耕地保护法等法律出台,加强耕地土壤生态保护法治保障。 二、关于加强耕地质量保护 我部高度重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提升农田生态功能”。启动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侵蚀沟治理、肥沃耕层培育,加强黑土耕地质量保护。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进程中,力争全面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大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强化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改善耕地土壤质量和生态环境。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010—59192129) 农业农村部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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