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四川省蓬安县土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周口街道办事处双河口村的17户农民沉浸在新居完工的喜悦当中,这17户农民以前分散居住在不同的地方,房屋普遍破旧,但通过该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他们被统一安置在一起。 蓬安县此次实施的这一试点项目,共涉及11个乡镇112个村,规划批复挂钩周转指标规模为4439.18亩,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预留指标1177.34亩,批复节余指标3261.84亩。总投资逾4.5亿元,共涉及拆迁农户6446户18161人,集中修建安置房的有761户。 蓬安县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出台了实施方案,指定县国有企业蓬安县吉兴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县级相应机关部门配合,并通过系列奖补激励机制,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一期工程,正在实施二期工程,一期共实现节余土地指标1200余亩。 改善居住环境,农民盼望已久 “可以说,早在10年前我们就在盼望这样的机会。”锦屏镇金凤村党支部书记唐建德说,“得知去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有我们村,大家都很高兴。”金凤村630余户人,有118户人报名参与,目前已拆除77户人的房屋,已建4个安置点,安置38户。 为了给村民提振信心,村干部带头拆。唐建德家第一个拆,紧接着是村党支部副书记曹应春家。“我们家是1980年全村第一个修砖房的,这次拆除共复垦土地1.7亩,而新居仅占地90多平方米,上下两层,水电气、通讯及光纤齐备,居住环境和条件大大改善。”唐建德说。 最高兴的是村民刘勇军,他家原来住在山顶上,离村委会有1.5公里,虽然有路但不能行车,步行到村里需要20多分钟。现在搬到4号聚居点,马路就在门口。刘勇军两兄弟原来的砖瓦房虽只占地180余平方米,但一共复垦了1亩多,而两套新居仅占地150余平方米。 据唐建德介绍,建成的4个聚居点共占地20余亩,没占用一分耕地,而共复垦土地达90余亩。安置点的选址,基本上都选在原来的荒山荒坡,或者因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采石场、废料场等地,通过平整后,由县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设计,然后分散自建。 因是自建,要么三五户自选建筑方,要么根据群众意愿,村里统一招引建筑商,成本大约在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凡是参与该项目的农户,均可得到一笔拆迁补偿款,可选择城镇购房,也可选择本村集中建房安置。农户虽然还需出大头,但基本上每户都能承担得起。 “我们是5户人共同找了个建筑老板修。”曹应春说,“5户人的房屋格局都一样,一楼是厨卫、客厅,另有一间卧室,二楼有两个卧室,还有一个厅。”曹应春两兄弟共得到补偿款10万元,新居建起共花了约20万元,加上装修需要30万元。 制定补偿政策,尊重群众意愿 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时,蓬安县坚持了三原则:一是节约、集约、高效、合理地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二是要与乡村振兴、易地搬迁、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及地灾避让相结合;三是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保障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利益。 “全村虽然有118户报名参与项目,但目前只拆了77户。其他户还在犹豫中,起初没报名的户中途也可报名进来,我们没有采取任何强制命令,更没有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曹应春说,目前已拆的房屋,大多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房子,且多数为破旧废弃房屋。 房屋拆旧是项目实施单位先对房屋权属、建筑物结构类型、建筑面积、林木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实地勘察和确认,然后在乡镇(街道办)监督管理下,跟农户签订协议。补偿标准也是根据房屋结构类型进行分类按确认面积执行的,分简易、土木、砖木、砖混四类。 “全县都一样,对简易结构、土木(穿斗)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的房屋,分别按每平方米100元、200元、230元、360元补偿。”蓬安县吉兴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部部长张之栋说,对无房盖有墙体及梁柱、无墙体有房盖及梁柱的原则上认定为简易结构。 针对常年在外务工,或已在城镇购房而导致房屋垮塌,已无法认定结构和面积的,可根据土地利用图斑和影像资料来认定,并按复垦新增耕地数量补偿,3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户1200元,300平方米至600平方米的每户2000元,600平方米以上的每户3000元。此外,拆旧农户还可享受这些补偿:青苗、林木及附着物补偿1000元每户,拆旧复垦及后期管护补助费15元每平方米,参与集中居住建房的水电气、通讯及闭路电视等补助800元每户,凡已在异地购房并自愿放弃宅基地的,除拆旧补助外还可享受安置费3000元每户。 资金有保障,政策有激励 全县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中,拆迁补偿和工程建设占了大头。“根据预算,拆迁补偿就需要2.9亿余元,工程建设费用就需要8385.8万元,其中土地复垦需要3906.48万元,农民集中安置住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需要4479.33万元。”张之栋说,差不多占了83%。 钱从何来?张之栋说,除了公司自有资金外,其余需要贷款。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蓬安县支行提供的资料显示,该行于去年8月向蓬安县吉兴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一般固定资产贷款3.2亿元,专用于项目实施,期限为7年,已使用1.1亿余元。 根据县里制定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后取得的土地节余指标,将以县政府的名义进行流转,流转收益政府按19万元-21万元每亩的标准拨付给实施单位,优先用于项目实施所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县政府将予以严格监督和审计,以确保专款专用。 为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方案还提出了一些政策激励办法。在总投资额中列出了一定的工作经费,即按项目最终验收后获得的挂钩周转指标面积为计算依据,按3000元每亩的标准拨付,项目启动时先按30%拨付启动费用,项目验收后再按指标确认函面积据实结算。 该笔工作经费按照3∶3∶4的比例拨付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办)、项目村。为了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办)的积极性,县里还专门出台了叠加激励政策,对完成批准周转指标规模超过60%的,以超过1500元每亩给予一定财力补助。 “就目前看,项目进展顺利。所有拆旧建新农户,最迟年底前可搬进新居。”张之栋说。 凡拆除的房屋宅基地,均已复垦。“复垦的90余亩耕地全部纳入了基本农田管理,原则上由原宅基地所有者耕种,去年拆除的已耕种了两季,今年拆除的已耕种了一季。”唐建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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