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共同印发《2024-2026年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辽宁省的农机购置与应用机具种类补贴范围,要充分考虑优先保障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机收减损、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等机械,涵盖18大类38小类88个品目。 据介绍,新一轮补贴方案在支持重点方面,将着力突出稳产保供;在补贴资质方面,着力突出科技自主创新和安全可控;在补贴标准方面,着力做到有升有降;在风险防控方面,着力提高监管水平;在补贴兑付方面,着力提升服务技能。决定继续实施设施大棚钢结构骨架购置补贴试点,组织开展集约化肉鸡养殖场层叠式自动化养殖成套设备新产品补贴试点。2025年,微型耕耘机、田园管理机2个品目,以及30至100马力两轮驱动轮式拖拉机相关档次则要退出省补贴范围。 依据《方案》,除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的补贴机具以外,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玉米去雄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气力式播种机、大型联合收获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动力换挡或无级变速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喂入量联合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根据辽宁省农业生产需要,结合防灾减灾农机储备和调用制度,在严格控制资金总量前提下,对区域内严重不足、生产急需的移动式烘干机、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40%。按年度逐步降低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机具品目档次补贴额,直至退出补贴范围。此外,对高性能播种机实行“优机优补”,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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