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的成就与效果
辽宁省棚改,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改造模式,经过7年的努力,到2011年底,全省共改造大面积棚户区2910万平方米,建设4402平方米回迁楼,改善了211多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从而有效地解决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了社区发展,改善了城市面貌,完善了城市功能,振兴整个辽宁经济,扩大了政治影响。
第一,家庭巨变:住房状况明显改善,居民生活体面幸福。
棚改给居民的家庭生活带来巨大改观,表现在住房面积、住房结构、住房舒适度、家庭经济状况、居民的幸福指数等方面。
住房面积明显扩大。调查结果显示,辽宁省棚户区居民的户均居住面积由棚改前的39平方米/户增加到棚改后的57平方米/户,平均增幅为46%。
住房结构更加合理,房屋舒适度显著提升。棚户区居民从低矮潮湿的平方搬入厨卫齐全的楼房。
就业率增加。居民就业和再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全省14个市解决了19347个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有80%的下岗失业居民实现了再就业。
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棚户区居民收入由棚改前的户均20,828元提高到棚改后的户均31,035元,收入提高近50%。
第二,社区巨变:各类设施配套完善,社区环境整洁优美。
棚改极大地改善了社区的物质和人文环境,相关配套设施齐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社会治安好转、文化生活丰富多样。
棚改新区设计合理,充分考虑了各种配套设施的布局,各种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全。调查数据显示,棚改新区学校(包括幼儿园)、商场和医院的覆盖率最高分别是92%、90.5%和91.8%。邮局的覆盖率为87%,80%的地区有银行网店,而休闲娱乐设施的覆盖率为69.4%。较高的生活与娱乐设施覆盖率极大地便利和丰富了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经过棚改,公共社区环境重新建立,设施残缺、拥挤破败的棚户区被设施齐备、管理有序的新型社区所取代,过去的“入学难、看病难”得到极大改善。
第三,城市巨变:城市面貌显著改观,空间结构明显优化。
通过棚改,辽宁省各城市特别是工业型城市的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居民素质提高、城市更加和谐、土地利用集约、空间结构优化。
尤其是土地利用更加集约、土地收益大幅增加。辽宁利用棚改的契机,大规模进行了土地整合,使土地进入规范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面向社会招标拍卖挂牌。相当规模的土地交易资金成为棚改的建设资金。棚改前的棚户区土地大多处于偏远的工矿区或城市边缘,加之环境较差,基础设施不完善,土地价值较低。通过棚改,由于环境的改善和设施的完备,极大地提高了土地价值,最显著的特点是带动了房地产等投资。
第四,辽宁巨变:经济增长加速、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棚改不仅为显著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状况、重塑了社区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而且还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经济增长加速。从2005年开始持续至今,棚改对辽宁省的宏观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首先,由于棚改涉及方方面面,投入的建设资金直接带动效应,以及和建筑相关的产业以及人员就业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其次,棚改后,棚改居民的相关就业的增加以及对经济的贡献,都使得棚改这一事件对宏观经济影响较大。2001-2004年,辽宁经济增长平均为10.87%,2005-2010年达13.7%左右,抛去其他因素,棚改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第五,政府形象提升:行政效率提高、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社会公平和公正。在棚改过程中,棚改居民对其中涉及的公平公正等问题的认同相对较高。首先是对拆迁补偿的公平性认同感高。
另一方面,对于棚改过程中住房分配公平的评价,也是90%的被调查者基本认为公平。
从对政府满意度来看,棚改居民对政府在拆迁承诺兑现方面和办事规范程度方面的满意度较高。
行政效率提高、政府形象提升。辽宁省的棚改坚持以居民利益为基础,在制定政策和实施过程中时时处处体现公平与效率。
联合国人居署、世界银行官员对辽宁棚户区改造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辽宁棚户区改造创造了世界奇迹,总体完全成功”、其“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经验模式具有全球借鉴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