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起草《土地法》
《21世纪》:目前国土部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发证,确权的下一步就是赋能,在确权完成后,是否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打开闸口?
佟邵伟:完成“三权”发证,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流转的条件之一,还需要建立相应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收益分配制度,以避免部分地方政府借流转之名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防止乡村干部侵犯农民土地收益。
从已经开展流转的地区看,也出现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耕者有其田”是我国经济得以连续30年高速平稳发展的有力保障,也将成为今后城市化工业化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因素,不能因为允许流转而出现耕地大量流失,从而出现大量失地农民。
因此,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流转工作,一定要稳妥慎重进行,不能出现权属纠纷,不能违反用途管制,不能侵犯农民土地权益。
《21世纪》:征地条例和《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有望在年内完成,土地制度下一步深化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佟邵伟: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建立最完善的土地产权制度。一方面,农民在捍卫自己土地权利的过程中,就会主动抵制各种违法批地用地行为,使保护耕地成为亿万农民的自觉行动。因为离开广大土地权利人的积极配合,再严厉的土地行政管理措施也只能事倍功半。另一方面,土地是人民群众拥有的最普遍最基本的财产,依法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土地财产,才能真正增加他们的财产性收入。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拥有近30种土地财产权,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留山自留地等,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物权法》,但只规定了少数几种,没有也不可能一一作出具体规定。应该加快组织起草《土地法》,对土地权利的主体、客体、内容和限制等做出具体规定,对有关法律的不合理规定应尽快修改,真正把物权法落到实处。
实际上,国土部已经在推动此项工作,于2011年选取深圳、厦门、长春、吉林等地开展有关完善土地权利制度的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