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个人开发近百套别墅,以二手房名义销售!
当天上午11点20分,记者在该县房管局办公室胡副主任的介绍下,来到了该县房管局交易中心,见到了法制监察科的张科长和产权科的周科长,张科长告诉记者:“‘原生墅’项目是个人自建的,项目主人是马玉军,只有土地和规划手续,因为是个人自建,楼层是2层半,所以没有备案,也没有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屋都是以二手房名义进行销售的”。
产权科周科长告诉记者,“原生墅”项目从2009年开始办理第一批房产证,至今已经办理成功了80多套房屋的房产证,房屋面积较大的一般为300平方米左右,并表示“房管局只是登记部门,建多少(房),有多少地是土地和规划部门的事,只要符合手续,房管局只能负责登记”,手续都是依照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执行。
按照该县房管局有关领导所说,“原生墅”系个人取得近50亩土地,建设近百套别墅,且具备完整的土地和规划手续,一个人登记近百个房产证,然后以二手房名义进行销售牟利,整个过程均没有违法之处,此种情况,实在令人震惊!公众难以理解且会对职能部门的监管和呵护嗤之以鼻。
国家法律法规在此地成一纸空文
2003年2月18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国发〔2003〕45号),其中,第4条规定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继续停止高档别墅类房地产用地的审批。
2006年5月30日,《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坚决执行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的供应。《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也明确规定“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低于1.0、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项目)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并重申了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禁止用地。
2008年3月28日,国土资源部强调,今年要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严格审查新开工项目建设用地,坚决停止供应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
但在国家政策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中牟县“原生墅”别墅群却已经建设、销售完毕,与国家规定背道而驰,而政府职能部门未对“眼皮子下”的事件及时作出反应,更为这一事件蒙上了神秘的面纱。
截至完稿,本报仍未收到该地职能部门和项目方的任何回复。
针对该地“原生墅”项目违规建设、销售情况,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来源:西部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