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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该如何处置?
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该如何处置?
和发放给 发布日期:2020-10-27 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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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区国土分局收到该信访事项后,应当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同时告知信访人可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的相关规定,向国土部门(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更正登记。

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异议登记;也可以向某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某市某分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同时,分局还应当了解信访人的真实诉求,并向信访人宣讲相关土地法律知识,对其提出不服土地登记的理由进行核实,并详细说明土地登记合法的事实和理由,消除信访人的疑虑,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网友 图 于 2020-10-27 16:20:5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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