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国土收告字(2014)1号
为推进内涵挖潜,盘活存量土地,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3〕10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2号)和县政府批复(〔2014〕51号、〔2014〕52号、〔2014〕5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我局拟收回以下三宗国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宗土地使用证号为:永国用(2004)字第2004078号,土地使用权人为:永年县物资局,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机关。该宗地位于京广铁路西侧,使用权面积7047.4平方米。四至为:东至铁路,西至化肥厂,南至原永焦公路,北至储木厂。
第二宗土地使用证号为:永国用(2007)第2007070号,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使用权类型为授权经营,地类(用途)为仓储。该宗地位于,洺关镇火车站西侧,使用权面积38211.60平方米。四至为:东至火车站,西至东召庄地,南至化肥厂,北至粮库。
第三宗土地使用证号为:永国用(2005)第118号,土地使用权人为:永年县贸易局工业品批发市场,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地类(用途)为商业。该宗地位于洺关镇政府街13号,使用权面积382.91平方米。四至为:东至永年县贸易局商业大楼,西至永年县贸易局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南至永年县贸易局百货大楼,北至永年县新时代商贸有限公司。
以上宗地四至清楚,权属明确。如有权属争议、土地抵押、法院查封及其它债权债务等情况,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与永年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联系。否则视为无异议,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310-6882199联系人:范睿辉马飞特此公告
永年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