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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额国土资[2015]G06号)
额国土资[2015]G06号    2015-3-20

    经额敏县人民政府批准,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项目位于额敏县喇嘛昭乡,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用地面积为1400平方米。

宗地编号:  2005G06 宗地总面积:  14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额敏县喇嘛昭乡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6500815BA0009
起始价:  12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5年03月20日0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参加竞买单位或个人持身份证原件。
     2、单位参加竞买的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3、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20日2015年04月08日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20日2015年04月08日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额敏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05G06 号地块:2015年03月20日00时00分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2015年3月20日上午11时在额敏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进行挂牌,此次挂牌期限为20个工作日(节假日不休息),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11时。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其他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宗地挂牌以最高价竞得,并经确认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挂牌出让宗地在挂牌期间,出让人可根据竞买人的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竞买者在满足挂牌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可多次报价,报价高者竞得。
     四、竞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存入银行专户,履约保证金可充抵土地出让金。未竞得土地使用权者,挂牌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买人竞得宗地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需在2015年4月8日19:00时整前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并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日内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竣工验收后,经现场实地核查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额敏县滨河路
    联 系 人:刘学峰梁燕
    联系电话:0991-334755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额国土资[2015]G06号)
额国土资[2015]G06号    2015-3-20

    经额敏县人民政府批准,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项目位于额敏县喇嘛昭乡,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用地面积为1400平方米。

宗地编号:  2005G06 宗地总面积:  14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额敏县喇嘛昭乡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6500815BA0009
起始价:  12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5年03月20日0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参加竞买单位或个人持身份证原件。
     2、单位参加竞买的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3、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20日2015年04月08日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20日2015年04月08日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额敏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05G06 号地块:2015年03月20日00时00分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2015年3月20日上午11时在额敏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进行挂牌,此次挂牌期限为20个工作日(节假日不休息),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11时。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其他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宗地挂牌以最高价竞得,并经确认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挂牌出让宗地在挂牌期间,出让人可根据竞买人的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竞买者在满足挂牌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可多次报价,报价高者竞得。
     四、竞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存入银行专户,履约保证金可充抵土地出让金。未竞得土地使用权者,挂牌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买人竞得宗地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需在2015年4月8日19:00时整前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并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日内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竣工验收后,经现场实地核查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额敏县滨河路
    联 系 人:刘学峰梁燕
    联系电话:0991-334755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额国土资[2015]G06号)
额国土资[2015]G06号    2015-3-20

    经额敏县人民政府批准,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项目位于额敏县喇嘛昭乡,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用地面积为1400平方米。

宗地编号:  2005G06 宗地总面积:  14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额敏县喇嘛昭乡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6500815BA0009
起始价:  12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5年03月20日0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参加竞买单位或个人持身份证原件。
     2、单位参加竞买的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3、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20日2015年04月08日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20日2015年04月08日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额敏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05G06 号地块:2015年03月20日00时00分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2015年3月20日上午11时在额敏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进行挂牌,此次挂牌期限为20个工作日(节假日不休息),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11时。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其他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宗地挂牌以最高价竞得,并经确认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挂牌出让宗地在挂牌期间,出让人可根据竞买人的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竞买者在满足挂牌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可多次报价,报价高者竞得。
     四、竞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存入银行专户,履约保证金可充抵土地出让金。未竞得土地使用权者,挂牌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买人竞得宗地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需在2015年4月8日19:00时整前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并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日内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竣工验收后,经现场实地核查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额敏县滨河路
    联 系 人:刘学峰梁燕
    联系电话:0991-334755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额国土资[2015]G06号)

  额国土资[2015]G06号2015-3-20

  经额敏县人民政府批准,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项目位于额敏县喇嘛昭乡,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用地面积为1400平方米。

  宗地编号:2005G06宗地总面积:1400平方米宗地坐落:额敏县喇嘛昭乡

  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建筑密度(%):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6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6500815BA0009

  起始价:12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15年03月20日00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参加竞买单位或个人持身份证原件。

  2、单位参加竞买的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3、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03月20日至2015年04月08日到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03月20日至2015年04月08日到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额敏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05G06号地块:2015年03月20日00时00分至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2015年3月20日上午11时在额敏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进行挂牌,此次挂牌期限为20个工作日(节假日不休息),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11时。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其他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宗地挂牌以最高价竞得,并经确认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挂牌出让宗地在挂牌期间,出让人可根据竞买人的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竞买者在满足挂牌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可多次报价,报价高者竞得。

  四、竞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存入银行专户,履约保证金可充抵土地出让金。未竞得土地使用权者,挂牌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买人竞得宗地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需在2015年4月8日19:00时整前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并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日内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竣工验收后,经现场实地核查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额敏县滨河路

  联系人:刘学峰梁燕

  联系电话:0991-3347550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额国土资[2015]G06号)

  额国土资[2015]G06号2015-3-20

  经额敏县人民政府批准,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项目位于额敏县喇嘛昭乡,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用地面积为1400平方米。

  宗地编号:2005G06宗地总面积:1400平方米宗地坐落:额敏县喇嘛昭乡

  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建筑密度(%):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6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6500815BA0009

  起始价:12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15年03月20日00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参加竞买单位或个人持身份证原件。

  2、单位参加竞买的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3、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03月20日至2015年04月08日到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03月20日至2015年04月08日到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额敏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05G06号地块:2015年03月20日00时00分至2015年04月08日0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2015年3月20日上午11时在额敏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进行挂牌,此次挂牌期限为20个工作日(节假日不休息),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11时。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其他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宗地挂牌以最高价竞得,并经确认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挂牌出让宗地在挂牌期间,出让人可根据竞买人的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竞买者在满足挂牌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可多次报价,报价高者竞得。

  四、竞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额敏县国土资源局存入银行专户,履约保证金可充抵土地出让金。未竞得土地使用权者,挂牌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买人竞得宗地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需在2015年4月8日19:00时整前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并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日内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竣工验收后,经现场实地核查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额敏县滨河路

  联系人:刘学峰梁燕

  联系电话:0991-334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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